律师档案
翟立业
翟立业律师
河北 石家庄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翟立业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河北律师在线翟立业:在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权限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18 10:56)    点击:372

河北律师在线翟立业:在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权限?

  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,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。

  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:

  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,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,如调查收集、提供证据,申请回避,提出管辖权异议等,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、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,如代理当事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。

  如果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,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,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“全权代理”而无具体授权的,应视为一般授权。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,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,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,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,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翟立业律师提供“移民留学  私人律师  银行保险  公司并购  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翟立业律师,翟立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翟立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83319026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翟立业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石家庄律师 | 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翟立业律师主页,您是第22687位访客